申請銀行貸款時獲得了業務經理承諾的優惠利率,但最終只等來了按照基準利率貸款的放款通知。在當前銀行普遍取消貸款優惠、放慢審批節奏的當口,王女士的遭遇道出了不少市民的心聲。
市民:貸款優惠利率被取消
市民王女士稱,自己去年8月在橋北某商業樓盤購買了一套商品房。首付三成房款后,向某銀行申請了20年貸款期限50萬元左右的商業貸款。王女士稱,她簽訂貸款合同時,經辦業務人員告訴她,貸款可以獲得9.5折的優惠。
王女士滿心歡喜地等著貸款的審批結果。但3個月過去了并沒有等來下款通知,銀行卻要求她去修改貸款合同的通知。銀行客戶經理表示,承諾的優惠利率目前無法給出,想貸款只能按照基準利率操作。
王女士只得接受。但即便如此,王女士還是沒有很快等來下款。王女士在上周才接到銀行發來的下款短信通知。
銀行:下款方知最終結果
記者聯系了當事銀行,負責房貸業務的李科長告訴記者,銀行的做法并未違規。
李科長告訴記者,下款速度的快慢并不是銀行單方面能夠控制的,還涉及一些外部流程。“銀行內部審核只需要5-7個工作日,但是還有其他部門需要上報、審核,因此多長時間能夠放款,真的很難說。”李科長表示,在目前銀行房貸額度吃緊的情況下,想快速獲得貸款真的非常困難。
那么,簽訂合同時承諾的優惠利率為何會被取消?李科長表示,簽訂合同時的優惠利率其實只是經辦人員初審后給出的結果。客戶在申請貸款時,可能會有一些個人信息并未如實提供,或者在辦理貸款的過程中政策發生變化。一旦出現這些情況,申請時給出的優惠利率很可能就會被取消。“客戶的個人信用狀況、還款能力、貸款額度以及辦理業務的時間段都是決定最終貸款利率的重要因素。”
李科長告訴記者,經辦人員給出的折扣貸款利率只是一個意向優惠,是銀行和貸款客戶的議價,真正決定貸款利率的還是貸款審核人員,一切結果都以下款時通知的利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