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張家港自然資源和規劃發布了
關于《新建鹽城至南通鐵路(張家港段)四電工程涉及張家港市土地用途調整方案暨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補劃方案》的公示
具體內容一起來看下
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89號)要求,鐵路項目已批準的初步設計明確的“四電”工程(通信工程、信號工程、電力工程和電氣化工程),可以按照鐵路主體工程用地的審批層級和權限單獨辦理用地報批。主體工程允許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或生態保護紅線的,“四電”工程在無法避讓時可以申請占用。新建鹽城至南通鐵路(張家港段)四電工程是新建鹽城至南通鐵路(張家港段)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發〔2021〕166號)要求,“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大建設項目選址確實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的,經依法批準,應在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基礎上,按照數量不減、質量不降原則,在可以長期穩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實永久基本農田補劃任務”。新建鹽城至南通鐵路(張家港段)是《中長期鐵路網規劃》中沿海高速鐵路通道的重要組成部分,亦是京滬通道徐州/淮安至上海之間,淮鹽-鹽通-北沿江/滬通通路的重要組成部分,符合上述要求。
現已編制完成《新建鹽城至南通鐵路(張家港段)四電工程涉及張家港市土地用途調整方案暨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補劃方案》,現將方案基本內容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一周,對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與張家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系。
聯系人:朱婷;聯系電話:0512-56791867
張家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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